您现在的位置是:更深夜静网 > 碧昂丝

人口与计划生育(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更深夜静网2024-07-09 00:47:08【碧昂丝】5人已围观

简介本文目录一览:1、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详细内容2、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用是什么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4、《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5、《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地位是怎样的6、计划生育法202

本文目录一览:

  • 1、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详细内容
  • 2、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用是什么
  • 3、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 4、《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5、《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地位是怎样的
  • 6、计划生育法2021年新规定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详细内容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 *** 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 *** 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 ***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

国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九条

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 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 *** 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 *** 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三条

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 *** 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 *** 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 *** 应当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第二十二条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 *** 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 *** 可以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 *** 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 *** 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 *** 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三十条

国家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 *** 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 *** 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三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国家鼓励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的研究、应用和推广。

第三十五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三十七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人民 *** 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三条

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四十五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十六条

中国人民 *** 执行本法的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第四十七条

本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用是什么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第三条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各级人民 *** 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地方各级人民 *** 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之一章 总则之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第四条 各级人民 *** 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第五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 *** 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七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 ***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第八条 国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第九条 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 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 *** 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 *** 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第十三条 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 *** 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 *** 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 *** 应当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第三章 生育调节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1、国家《计划生育条例》已经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于2001年12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0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四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原文如下:

之一章 总 则

之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推行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人民 *** 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

第五条 国务院领导全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 *** 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六条 国务院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七条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及计划生育协会等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应当协助人民 ***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八条 国家对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

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第九条 国务院编制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 *** 根据全国人口发展规划以及上一级人民 *** 人口发展规划,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编制本行政区域的人口发展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第十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根据人口发展规划,制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实施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的日常工作。

乡、民族乡、镇的人民 *** 和城市街道办事处负责本管辖区域内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

第十一条 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控制人口数量,加强母婴保健,提高人口素质的措施。

第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机关、部队、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应当做好本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三条 计划生育、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

大众传媒负有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社会公益性宣传的义务。 学校应当在学生中,以符合受教育者特征的适当方式,有计划地开展生理卫生教育、青春期教育或者性健康教育。

第十四条 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工作由其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人民 *** 共同负责管理,以现居住地为主。

第十五条 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人口与计划生育经费投入的总体水平。各级人民 *** 应当保障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必要的经费。

各级人民 *** 应当对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给予重点扶持。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人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提供捐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克扣、挪用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费用。 第十六条 国家鼓励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域的科学研究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七条 公民有生育的权利,也有依法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夫妻双方在实行计划生育中负有共同的责任。

第十八条 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第十九条 实行计划生育,以避孕为主。

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实施避孕节育手术,应当保证受术者的安全。

第二十条 育龄夫妻应当自觉落实计划生育避孕节育措施,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

预防和减少非意愿妊娠。

第二十一条 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前款规定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列入财政预算或者由社会保险予以保障。

第二十二条 禁止歧视、虐待生育女婴的妇女和不育的妇女。禁止歧视、虐待、遗弃女婴。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三条 国家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夫妻,按照规定给予奖励。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国家鼓励保险公司举办有利于计划生育的保险项目。

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根据 *** 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在农村实行多种形式的养老保障办法。

第二十五条 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第二十六条 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

公民实行计划生育手术,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地方人民 *** 可以给予奖励。

第二十七条 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国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获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按照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规定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

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给予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奖励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单位落实的,有关单位应当执行。

独生子女发生意外伤残、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地方人民 *** 应当给予必要的帮助。

第二十八条 地方各级人民 *** 对农村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发展经济,给予资金、技术、培训等方面的支持、优惠;对实行计划生育的贫困家庭,在扶贫贷款、以工代赈、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

第二十九条 本章规定的奖励措施,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者人民 *** 可以依据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第三十条 国家建立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制度,防止或者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婴儿健康水平。

第三十一条 各级人民 *** 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公民享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提高公民的生殖健康水平。

第三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 *** 应当合理配置、综合利用卫生资源,建立、健全由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组成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 ,改善技术服务设施和条件,提高技术服务水平。

第三十三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针对育龄人群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宣传教育,对已婚育龄妇女开展孕情检查、随访服务工作,承担计划生育、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三十四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应当指导实行计划生育的公民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措施。

对已生育子女的夫妻,提倡选择长效避孕措施。 国家鼓励计划生育新技术、新药具的研究、应用和推广。

第三十五条 严禁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严禁非医学需要的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卫生行政部门依据职权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的;

(二)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者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三)实施假节育手术、进行假医学鉴定、出具假计划生育证明的。

第三十七条 伪造、变造、买卖计划生育证明,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计划生育证明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取消其计划生育证明;出具证明的单位有过错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八条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违章操作或者延误抢救、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侵犯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

(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

(三)索取、收受贿赂的;

(四)截留、克扣、挪用、贪污计划生育经费或者社会抚养费的;

(五)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或者拒报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数据的。 第四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不履行协助计划生育管理义务的,由有关地方人民 *** 责令改正,并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一条 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

未在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应当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收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四十二条 按照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还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予纪律处分。

第四十三条 拒绝、阻碍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实施计划生育管理过程中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五条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具体管理办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具体管理办法和社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第四十六条 中国人民 *** 执行本法的具体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依据本法制定。

第四十七条 本法自2002年9月1日起施行。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的地位是怎样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领域的一部基本法律。它以国家法律的形式确立了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地位,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对宪法原则规定的具体化,是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立法的依据。它与婚姻法、收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的法律地位平等,是专门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

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计划生育法2021年新规定

1,第二条第二款修改为:“国家应采取综合措施,规范人口,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实现适当的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长期长期平衡的人口发展“。

2,第11条修改为:“人口与计划生育实施方案应当规定措施,规范人口,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实现适当的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加强孕产妇和婴幼儿保健和婴儿护理服务,促进家庭发展“。

3,在第15条第二款,“贫困地区”应修改为“欠发达地区”。

4,第18条之一款修改为:“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与优生一对夫妇可以生育三个孩子。”

5,增加一款,以第25条作为第二款:“国家支持建立在有条件的地方育儿假的。”

6,第26条修改为:“在怀孕期间,分娩和哺乳期的妇女应享有的特殊劳动保护,可能会收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援助和补偿国家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英寸就业和妇女的就业是由分娩的影响提供就业服务。

“谁接受计划生育手术公民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

拓展资料:

1、人民共和国的中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是按照以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与宪法制定了法律,促进计划生育,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幸福,国家富强和人民共和国的中国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25次会议于2001年12月29日通过了社会进步,根据自2002年9月1日。

2、作为第二十七条:“国家应采取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和其他支持措施,以减少家庭分娩,养育和教育的负担。”

3、在由县级以上“各级人民 *** 应当全面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以促进建立一个包容性的保育服务体系和完善的辅助功能。作为第二十八条和婴幼儿家庭提供服务的公平性。

4、在计划生育方面国家在努力改进,实施属于我们的制度。

人口与计划生育

很赞哦!(41898)

上一篇: 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实施细则)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最全影院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黄金背后(黄金背后石头怎么样了)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肾脏病学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木塑板(木塑板对人体有害吗)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地球是行星还是恒星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南溪湿地公园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国内旅游网站排名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南门大桥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华堂商场(华堂商场亚运村店)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aisassa鞋是什么牌子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聚源中学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计算机报名入口官网(二级计算机报名入口官网)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昆嵛山(昆嵛山国家森林公园)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郭令山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陈皮多少钱一斤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如何申请公租房(怎样申请公租房 要求什么条件)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情人节送老婆(情人节送老婆祝福语)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四川白酒排名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手机实名制(手机实名制怎么查)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光雾山红叶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成都大学专科(成都大学专科中外合作办学学费)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k奶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双龙镇风景区(双龙风景名胜区)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三八妇女节意义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6号线地铁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下载)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成都房产交易(成都房产交易增值税)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大学生补助(大学生补助个人申请书)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国足十二强赛赛程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世界十大河流排名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成都多久解封(成都多久解封电影院)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欧式家具品牌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大学生补助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三证一书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露营地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玻璃胶怎么用(玻璃胶怎么用怎么操作)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附近健康证办理地点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驾照换证时间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释迦牟尼佛图片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情人节送老婆(情人节送老婆祝福语)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崔丽心(崔丽心年轻时的照片)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开放式厨房油烟(开放式厨房油烟机吸力)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冬季空调温度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信托公司实力排名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如何辨别玉手镯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成都火锅排名(成都火锅排名之一的是哪家)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住建蓉(住建蓉e办网上政务大厅)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温江房产(温江房产证办理地点)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怎么去(怎么去诺森德)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微波炉的原理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蓝牙耳机名字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焦炭股票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双龙镇风景区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身份证如何挂失(身份证如何才能挂失?)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中银富登村镇银行(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贷款好贷吗)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新ix35(新ix35中控台大屏详解)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uv板(uv板材的优点和缺点)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电视剧卫子夫演员表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塔吊安装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下一篇: 中国教育协会(中国教育协会发的证书是真的吗)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什么是婚检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国内空气净化器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燃气灶怎么换电池(苏泊尔燃气灶怎么换电池)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幼儿园指南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济南游泳馆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6月份去哪旅游好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全国同名查询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场所码怎么申请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血糖仪十大名牌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明晓溪的小说(明晓溪的小说烈火如歌)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巴洛克风格的特点(巴洛克风格的特点论文)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成都茶文化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米兰整形美容医院(米兰整形美容医院价格)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医院看病流程(医院看病流程是怎样的)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贝尔格莱德大学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徐福记官网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好奶粉排行榜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法式西餐(法式西餐图片)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病历复印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月饼品牌(月饼品牌有哪些)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成都调查取证(成都调查取证律师事务所)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上海故事丝巾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九寨沟县天气预报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哪里的精油更好(哪家精油好)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集体户口是什么意思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军校录取分数线(2022年山东省军校录取分数线)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驾驶证换领新驾驶证流程(长沙驾驶证换领新驾驶证流程)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6月份去哪旅游好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比较火的歌(胜屿写的比较火的歌)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211985大学名单(云南省211985大学名单)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两码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6月份去哪旅游好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diy相框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哈乐雪冰淇淋(哈根达斯冰淇淋)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杭州银行地址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莫允雯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美国奶粉品牌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产品排行榜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成都家电维修(成都家电维修技术培训学校)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陈皮多少钱一斤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景点(景点介绍)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舒适达牙膏怎么样(舒适达牙膏怎么样效果好不好)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一度电等于多少焦耳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成都实验小学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兴东路(兴东路6号)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成都火锅排名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热门小说推荐(热门小说推荐言情)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门把手高度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花照(花照云雁归免费阅读)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实木地板安装(木地板安装流程)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成都二手房价(成都2022年最新房价)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高收入职业(高收入职业排行榜)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成都高新新城学校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景点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四川省高职单招网(四川省高职单招网报登录)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郑州养老院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广东省居住证(广东省居住证是什么样的)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空调变频什么意思(空调变频的意思) - 鸿海伟业生活资讯网

相关文章

更深夜静网的名片

职业:这种矛盾,就会导致众筹股东之间产生沟通分歧和内耗。程序员,武隆县设计师

现居:四川宜宾南溪县

工作室:泰国国王接过五大皇家“圣器”正式加冕 新王后跪地受册封小组

Email:步长制药董事长赵涛:女儿留学资金与公司无关

热门文章

站长推荐

友情链接: 三问网络众筹:平台是慈善组织吗?如何审核?如何规范? 回应“卡韩”质疑?国民党初选确定纳入全民调 福建28岁母亲携子自杀 与公婆有矛盾,丈夫劝她多忍忍 人民日报钟声:关键之处见从容 马云现身绍兴东浦 与绍兴市委书记喝黄酒坐乌篷船(图) 驻日大使程永华离任 安倍率政经界800多人为他送行 茅台成立营销子公司遭上交所深夜发监管函 市值蒸发近千亿 Google IO 2019:人文关怀拯救水逆谷歌 检方提醒:小心这种“约会强暴药”,已在多地出现! 女子怀疑丈夫出轨给"小三"送锦旗 警方:侮辱他人,拘留5天